隨著社會對食品安全問題關注度的日益提高,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規范食品經營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自2024年6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新修訂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規定將正式全面實施。這標志著我國食品經營領域監管進入了一個更加規范化、精細化、嚴格化的新階段。
一、新規核心要點:許可與備案并行的管理體系
本次新規的核心變革在于,對部分風險相對較低的食品經營活動,將原有的“食品經營許可”制度調整為“備案管理”。具體而言,對于僅從事預包裝食品銷售(例如超市、便利店銷售的密封包裝食品)以及符合特定條件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如部分小型餐飲店),在滿足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實行備案制。經營者只需按規定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備案材料,完成備案后即可開展經營。這一舉措旨在降低合規成本,激發市場活力,尤其是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了便利。
而對于從事散裝食品銷售、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餐飲服務中的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風險較高的經營活動,則繼續實行嚴格的許可審批制度。申請者需滿足更具體的場地、設備、人員和管理制度要求,經監管部門現場核查合格后方可獲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二、強化主體責任,實施風險分級動態監管
新規進一步壓實了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求經營者必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負責人。無論是許可經營還是備案經營,都必須對所經營的食品來源、儲存、銷售或加工過程的安全負責。
與此監管部門將依據食品經營者的經營項目、規模、消費對象等風險因素,實施風險分級管理。風險等級越高的經營者,將被納入重點監管名錄,接受更頻繁的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不預先通知的突擊檢查)和監督抽檢。監管結果將向社會公開,形成強大的社會監督壓力。
三、聚焦過程監管與網絡經營規范
新規特別強調了食品經營的過程監管。要求經營者必須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確保食品來源可追溯;規范食品貯存條件,防止交叉污染和變質;餐飲服務提供者還需嚴格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針對日益龐大的網絡食品經營業態,新規也作出了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必須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其許可證或備案情況,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入網經營者則應在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信息,確保“線上線下一致”監管。
四、簡化流程與優化服務并舉
在嚴格監管的新規也致力于優化營商環境。通過簡化申請材料、壓縮審批時限、推行電子證照、探索“告知承諾制”等措施,為守法經營者提供便利。例如,對申請變更或延續許可、且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的,程序將大大簡化。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與違法懲戒
新規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更明確的依據。消費者如發現食品經營者存在無證(備案)經營、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等行為,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并將行政處罰信息記入食品經營者信用檔案,依法向社會公示。對于違法行為,將視情節處以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月1日起實施的食品經營新規,構建了“許可+備案”的分類管理模式,體現了“放管服”改革的精神,既釋放了市場活力,又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線。它要求每一位食品經營者都必須將食品安全置于首位,同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關注經營者的資質信息。多方協同共治,方能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線,真正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